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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公务员考试作弊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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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09: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公务员考试作弊
活动的通告


为确保2023年度我市公务员考试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查处和打击破坏公务员录用考试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组织或参与作弊。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弊或参与作弊的考生,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禁为他人提供作弊场地、器材或者其他便利,严禁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属于考试机密的信息,如有违反,依照本通告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严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请广大考生及考生家人不要听信不法宣传,不得购买、使用各类作弊设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在我市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中,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大与公安机关、无线电监测、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严厉打击替考、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犯罪团伙及个人将按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敬请广大考生认真遵守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参考,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795-3292110(市公安局);0795-3199856(市委组织部);0795-3289660(市人社局)。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5日


来源:五星党建、部公务员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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