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6月全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一些预防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如下: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三个特征: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利诱性,即“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社会性,即“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危害性极大!为帮助大家增强辨识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投资理财前要做到“四看三思三不要”。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投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农民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县处非办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请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正确识别非法集资“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的套路,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请您积极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全省统一电话:12345,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95-2511033)。让我们携起手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共同维护全县金融和社会稳定!
恭祝您家庭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上高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来源: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高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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