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不仅仅是法定义务,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上高法院墨山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
据悉,罗某某八十余岁,育有三子,2022年2月感染新冠后瘫痪,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因乡村习俗、老屋财产处置等家庭矛盾纠纷,导致三兄弟对老人的赡养费用无法达成一致,现暂由二儿子、三儿子共同出钱聘用护工照顾其生活起居。
墨山法庭在受理此案后,考虑到罗某某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于是将法庭“搬”到了村里。
开庭当天,村里不少老人旁听,审判员张阳尽量采取老百姓听得懂的庭审语言开庭,该案虽未能当场调解,张阳仍在庭审之后现场为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顺、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作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作为子女不仅要在物质上供养、生活中照顾老人,还应在精神上关心、慰藉老人。”
上高法院将持续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发挥审判职能、推动诉源治理,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司法便民的基础上服务人民群众,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努力让人民法庭在推动诉源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作出新贡献。
来源:上高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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