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高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在核查快递线索时发现,辖区一居民利用顺丰快递邮寄手机卡、银行卡,可能涉嫌帮信罪,反诈中心联合顺丰快递第一时间对该涉诈包裹进行了拦截,并展开调查。 经查,该居民急需用钱想办理贷款,他看到一则网络小广告,与一名自称网络贷款公司业务员的人取得了联系,对方称需要对其账户进行包装,多“刷流水”才能办理高额度贷款。他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给对方邮寄过去,希望对方帮助自己“刷流水”,可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一切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一个“陷阱”。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该居民意识到如包裹未被拦截落入诈骗分子手中,他将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还可能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两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有关人员不仅可能会被公安、通讯、金融部门联合执行失信惩戒措施,5年内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被惩戒后很可能与上网或网络支付绝缘,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到子女未来正常就业等,千万不能触碰!
什么是“帮信罪”呢? “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其中最常见的一种行为就是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犯罪分子。
警方提醒:网上刷“流水”办理贷款不可信,个人银行卡如果流入到诈骗分子手中,成为实施诈骗的工具,不仅无法贷款,被银行拉入黑名单,还会涉嫌犯罪。
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要保管好个人银行卡及配套手机卡、支付密码,如有银行卡遗失,应当第一时间挂失并补办,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也是在保护自身信息安全。
来源:上高公安、新微上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