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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最新通知!事关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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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8 11: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olor=rgba(0, 0, 0, 0.9)]关于2023年度医保年终结转和停机维护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color=rgba(255, 255, 255, 0.6)] 2023年底将进行医保系统年终结转和停机维护,为确保年终结转及维护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2月31日18时起暂停使用宜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部服务,进行年终结转和维护,2024年1月1日9时起恢复服务    二、医疗机构跨年度住院患者结转原则如下:    1.本地及省内异地在院患者,如果出院时间预计在2024年,且住院时间较长结算金额较大的,请于12月25日至12月30日期间先办理出院,否则会将整笔结算费用累计到2024年度,影响参保人2024年度统筹基金额度及封顶线。办理出院结算时,请医院以中途结算方式(“mid_setl_flag中途结算标志”传“1”)做出院结算(医保平台接口中已有该功能,操作界面没有该功能的请医院HIS系统工程师在操作界面开发对应选项功能即可),办理出院结算的当日,即可办理入院登记,费用会连续上传,结算时必须上传中途结算标志,重新办理的入院费用会累计到2024年度,且系统会自动减免起付线。    预计金额不大的跨年度住院病人,如不考虑住院费用年度累计问题的,可以不中途结算。    2.我市参保在外省跨年度住院的患者,请在2023年12月25日到2023年12月30日之间办理出院医保结算,并可在出院当日重新办理医保入院,否则会将整笔结算费用累计到2024年度。预计金额不大的跨年度住院病人,如不考虑住院费用年度累计问题的,可以不中途结算。    3.外省参保在我市跨省跨年度住院的患者,按照各省的不同通知要求办理,请各定点机构通知患者直接联系参保地医保局,获得准确时间要求和处理要求,按参保地医保局要求处理。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各定点机构请及时联系网路供应商(电信或移动等)查询2024年度医保VPDN数据通讯费余额是否充足,以确保医保专线的连通。    2.该通知适用于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保的年终结转处理工作。    3.请各定点机构按通知要求安排好工作。
宜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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