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下乡,《上高年鉴》(1994)材料记载,塔下位于县城南郊,因其位居上高大观塔下,故名。 塔下乡位于上高县城南郊,锦江南岸,锦惠渠傍境而过,东邻新界埠镇,西毗芦洲乡、翰堂镇、南接上甘山林场、蒙山镇,北界敖阳街道、锦江镇。 清同治九(1870)年,塔下乡属三区的感仁南上乡唐良图、感仁北下乡劳松图及四区感仁北乡河东图各一部分。 1949年8月,废除保甲制度,全县设城厢区等五个区,塔下乡属城厢区的塔下乡、茶十乡和永盛乡一部分。 1958年10月,改乡为人民公社制,塔下乡属敖阳人民公社、永盛人民公社各一部分。 1961年,将敖阳人民公社并入锦江人民公社,10月复置敖阳镇。 1968年10月,调整社、队规模,实行社、场合一建制。划锦江人民公社的田北、长山、上新3个生产大队和撤销永盛人民公社,将其所辖的茜坑、天山、茶十、茶田、茅江、刘家、大坪、敖背、庙房、亭子边、王家坪及城陂人民公社的塘富生产大队,加上县原种场、上甘山林场,合并成上甘山人民公社(场),驻大坪。 1972年,场社分开,上甘山人民公社辖建新、茅江、上新、下林、田北、塘富、天山、茶十8个大队。 1980年春,天山、茶十划入上甘山林场管辖。 1984年春,改人民公社为乡建制,因上甘山人民公社驻地大坪位于大观塔下,故更名为塔下乡,辖建新、茅江、下林、上新、田北、长山、塘富7个村民委员会。 2003年9月乡镇机构改革,上甘山林场的天山、茶十、槐树岭3个村委会合并到塔下乡。现塔下乡管辖10个村委会(建新、茅江、上新、下林、田北、长山、塘富、天山、茶十、槐树岭)、71个自然村、1个直属队(黄家直属队)和1个居委会(大坪社区居委会)。
大观塔坐落在上高县城南郊锦江河畔,建于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为七级八面房檐楼阁式砖石结构,通体白色,高46.53米,底层外壁宽8.86米。塔壁夹层,内凳石级,顺时针盘旋而上,可至塔顶。塔座为八边棱台形,以麻石辅就,有围槛,塔身用青砖砌成,每层悬挂风铃,塔顶安置有紫金釉宝葫芦塔刹。塔体每层8门,其中有4个实门,穿过门洞立于檐边,可极目远眺。塔墙内设石阶,环绕而上可登临各层,各层座北的墙上有佛龛。底层正门朝向县城,门楣上镶嵌“大观塔”石匾额。 清嘉庆刘丙在上高任知县时,曾在大观塔燃长明灯,“上烛重宵,下照百里 ”,日夜不息,且有专人守护。燃灯之,据说是建观塔后一段时间,上高不仅“科弟”者“迈逾往昔”,而且上高人民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亦超过建塔前。建塔以来,登游者不断。清县令谈有本登游大观塔有诗云:“大观塔峙锦江流,佳节重登忆旧游。问菊已荒陶令宅,题糕先到状元洲。万家烟火亭台近,百里桑麻雨露秋。余兴未阑催返棹,相将更上最高楼。”在大观塔登高远望,敖山锦水,城郭村野,尽收眼底。 1983年8月29日,大观塔被公布为县保单位。 2018年3月9日,大观塔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塔下乡旅游、文化资源丰富。 塔下乡天山村山环水抱、绿荫环绕,各类参天古树,不胜枚数。民风淳朴,人杰地灵,历史上曾诞生过多位杰出人物。长山村着力打造农家乐、亲子采摘等特色项目,吸引周边群众前来打卡,逐步成为农村特色休闲旅游观光基地。 舞龙舞狮是田北村的传统活动,集观赏性、艺术性、竞技性于一体,具备浓厚的吉祥、喜庆色彩。田北村妇女剪纸活动闻名遐迩,剪纸内容广泛,题材丰富,一幅幅具有时代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作品,表现了新时代农民的思想和情感。
来源:上高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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