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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劳动权益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疫情防控点位工作人员等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关心爱护,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劳动保护措施。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合理调整工作岗位。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若拒绝支付,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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