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 最近天气突然变得炎热起来 听说夏天的故事 从碰杯开始? 有人就说 是时候豪饮一波了
千万别任性!
小酌怡情
暴饮伤身
民有所需,警有所为。上高公安特巡警大队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近两日,连续救助多名醉酒男子,及时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酒入愁肠,化作后悔泪?”
6月21日上午11:00,特巡警大队接警称在青阳桥头有一醉酒男子倒地不起,值班队员立即赶往现场,恰巧铁骑中队队员也巡逻至此,多人尝试叫醒该男子但都失败,遂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并协助120送其至急诊科就诊。
“天为被,地为床?”
6月22日凌晨0:43,有群众报警称,在新城区一男子疑似醉酒倒在路边,让民警赶紧过去看看。特巡警队员赶到现场,此时正值黑夜,天色昏暗,队员们上前查看发现男子浑身散发着酒气,经检查该男子并于明显外伤,多次尝试将其唤醒,但男子始终神志不清。为防止发生意外,队员们通过多种方式成功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并将该男子平安送回家中。
“沉醉不知归路?”
上一个醉酒警情没到半个小时,6月22日凌晨1:18分,特巡警大队又接到一个醉酒求助警情,在某生蚝馆有一男子醉酒叫不醒,热心群众立即打110报警求助,特巡警队员们赶到现场时,发现其已醉酒且不省人事,便一边尝试唤醒一边在旁边耐心等待,后该男子稍微清醒但又处于意识模糊、语无伦次的状态,队员们问其住所,也支支吾吾说不清。几经波折后,特巡警队员们联系到其弟弟,并安全护送其回到住所。
普法小课堂
每个饮酒者,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与他人饮酒时,切勿强行劝酒、酗酒、斗酒,对同饮人要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饮酒人处于醉酒的危险状态时,其他共饮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以下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条传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来源:上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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