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生产经营成本信息公示 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原上高县顺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开发与利用、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及配套产品。2014年1月,公司获得上高县人民政府授予的30年县域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2017年12月成为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逐步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在上高县锦江镇石湖村320国道边兴建了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该站占地34.77亩,于2012年年底接通“川气东送”管道天然气,实现与国家管网并网运行的供气模式。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10余公里,现有在用居民用户4.5万余户、商业用户412户、工业用户78户、CNG用气车辆140辆,目前日供气量为20万方。 公司现有职工60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会计师1人、工程师3人,下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安全部、管网运行部等部门。 我县现行气价标准按照赣发改商价【2015】1416号文件和宜春市发改委《关于明确2022年度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函》文件执行,具体气价标准如下:居民用气3.05元/方(执行阶梯气价,第一档年用气量不到420方的为3.05元/方,第二档年用气量420方至660方为3.355元/方,第三档年用气量661方及以上为3.965元/方),商业用气3.75元/方,工业用气3.65元/方,学校福利院用气3.2025元/方。 为使社会公众了解上高县供气现状,现将公司2021年度供气生产经营情况公示如下:供气业务收入15749万元,气源采购成本15283万元,配气成本费用1372万元,2021年平均单位成本为2.90元/方。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
来源:上高长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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