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困难,妻子去世早,两个女儿都嫁出去了,身体又有残疾,做不了事了,需要检察院支持我起诉。” 5月19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对陈某某申请支持起诉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3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职责,及听证案件基本案情、证据情况等,并对检察机关的处理依据及拟处理意见进行了充分阐述。听证员针对案情进行了提问,并就相关事实、法律适用方面发表了听证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认为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合法、合理。
今年以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等方式积极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工作,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帮助农民工讨薪、老年人维权、残疾人维权等。 下一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民利,用心做好弱势群体的“撑腰人”,持续跟进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努力把支持起诉工作做实、做好,在维护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等方面彰显检察担当。 检察官提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申请支持起诉,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三)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四)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联系电话:0795-2508355
来源“上高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