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摄像头的纽扣
入耳式的微型耳机 场内的人拍试题 场外的人报答案……
这种出现在电影中的考试作弊情节
竟然真实地发生在赣州 一场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中 ↓↓↓
近日 赣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民警在工作中 发现2起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案件线索 民警通过前期数据摸排 锁定卢某等人组织作弊的犯罪事实 分别在赣州市章贡区、经开区,信丰县 将犯罪嫌疑人卢某、邓某、 钟某、李某等4人抓获归案
经查 犯罪嫌疑人邓某、卢某组织招募 因故被吊销驾照、年龄偏高 且无法通过机动车驾照科目一考试的学员 约定金额后介绍给犯罪嫌疑人钟某、李某 通过在考场外给驾考人员身上 安装微型耳麦、微型摄像头、信号发射等 相关作弊电子设备
待考生进入考场后 犯罪嫌疑人通过作弊人员佩戴的摄像头 查看考试题目 在场外用对讲机通过耳麦将答案报给学员 帮助他人以作弊方式通过考试 严重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破坏驾考的公平性 未通过驾考合格培训的学员 同时为社会交通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 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政法君提醒广大考生 参加驾考时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考试作弊不仅承担着法律制裁的风险 还学不到真正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 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 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条” 诚信考试 拒绝作弊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来源:上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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