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高县2023年统招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公告》要求,结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经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面试通过,拟入闱体检的70名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接受监督的原则,在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考生及社会的监督。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4.坚持回避原则。医务工作者、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体检对象 上高县2023年统招及特岗教师招聘拟入闱体检人员70名。(详见附件4)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4日(周六),上午7:30开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地点:上高县人民医院体检科(江西省上高县和平路28号,门诊部三楼) 四、体检标准及用表 1.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详见附件2) 2.如实详细填写《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有关个人信息和项目。(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盖有“江西省上高县教育体育局”钢印)、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寸)1张、《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打印,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体检当天早上7:30准时到上高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需先到门诊一楼收费处交费。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考生不得请假,如因个人原因,迟到或未能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受检人员有弃权者需出具本人签名、捺印的书面声明存档备查。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女性受检者有例假、怀孕者需向前台或医务(技)人员说明,因怀孕需申请部分项目延期体检,应于体检当日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项目按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受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招聘认定体检依据。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5.体检过程中不要擅自更改体检项目,也不要遗漏任何一项检查,以便体检工作正常有序。严禁受检人员向医务人员询问本人体检情况、是否合格以及其它方面的违规要求等,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过程中,受检人员对血压、视力、身高、体重等常规项目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就上述项目再提出复检要求。所有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方可自行返程离开。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上高党建(公众号)、上高之声(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7.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进行体检或已完成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就已检项目重复体检。若有此类情况,考生本人须在7月31日前将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资格认定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并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已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体检已合格,与原件无异。”)交至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高县教体局人事师资股307办公室)进行核验。 8.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本人有复检要求,须在体检结束3日内(即2023年6月27日前)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核通过、安排复检后,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体检表由县教体局归档保存,不再退还本人。 六、收费标准 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院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拟入闱体检人员收取,体检当天缴交体检医院。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2509530。 附件:1.体检须知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上高县2023年统招及特岗教师招聘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上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14日附件1.体检须知(扫码查看)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扫码查看)
附件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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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上高县2023年统招及特岗教师招聘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扫码查看) 来源:上高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