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 服务政策公开公示 为广泛宣传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政策,接受广大家长和社会监督,构建健康良好教育生态,现将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基字〔2023〕54号)主要内容公开公示如下: 聚焦质量,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内容
01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课后托管服务是学校在教学日下午放学后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主要安排科普、体育、美育、劳动、阅读、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要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具体内容为:“1”是开展作业辅导类服务,“N”是开展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类等兴趣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每个教学日开展的兴趣类活动和社团拓展类活动时间占比应不低于课后托管服务总时长的50%,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 02分级分类优化服务内容。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增强活动适宜性。小学低年级注重兴趣爱好发现启蒙,小学高年级注重兴趣爱好巩固提升,初中阶段注重兴趣爱好向特长发展。针对不同学段和不同水平基础的学生,分别设计不同的教育教学内容,既满足部分学生零起点入门需求,又满足部分学生提高拓展需求。以班级为主体开展兴趣类活动,以年级或学校为主体开展社团拓展类活动。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 03公开课后服务安排。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课后服务安排,明确课后服务内容、时间、场地、教师、班额等要素。课后服务安排要与学校课程表同安排、同落实,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开学一个月内要通过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开课后服务安排表。 整合资源,进一步形成课后服务合力
01挖潜校内外教师资源。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发挥在职教师个人特长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校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返聘退休教师或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专业人才等,共同参与学校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戏剧等方面的课后服务。 02用好校外资源。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文联、体协等公益组织资源,开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进校资源。用好高校、科研院所或职业学校资源,开展科技体验活动或开设职业体验活动。要用好传统文化资源,开展踢毽子、跳绳、剪纸、折纸等民间传统体育文化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聘请传统手工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农村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田园、自然地理、乡土文化、革命传统等资源,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课后服务资源。各地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在资质合规、信誉好、质量高的机构中遴选确定允许引进的机构,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等,建立“白名单”,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校外引进人员,各地各校要核实资格证明材料,开展违法信息查询,并对其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03加强开发指导。各地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育人作用,开发科普、体育、美育等优质课后服务项目,为辖区学校课后服务提供送服务到校、培训教师服务。教研部门要加强课后服务研究工作,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课后服务活动务求实效,引导学生动手健体,不追求操作难度大、经费耗费多的活动。 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满意度
01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力量。各地要依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组织,探索建立区域课后服务管理和指导中心,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加强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优化课后服务流程,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竞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02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经批准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课时时长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课后服务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03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各地各校要坚持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或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发教师补贴;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
附件: 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
| | | 课堂所学答疑解惑,各学科作业辅导;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指导;学习态度、方法、习惯综合指导。 | | 科普讲座、科学讲堂;自然科学实验、STEM活动课;人工智能、机器人、编程、物联网、虚拟现实(VR)、电脑绘图、动漫制作等信息技术;航空模型(无人机)、车辆模型、航海模型、3D打印等模型制作;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等创客活动;天文、地理、气象等观测研究;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 |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舞蹈活动;声乐、器乐演奏等音乐活动;绘画(中国画)、雕塑、雕刻、工艺美术、平面设计、服装设计等美术活动;戏剧和话剧表演、戏曲和曲艺、播音与主持、影视欣赏、摄影、动画与微视频制作等戏剧与影视类活动;硬笔、软笔等书法活动;篆刻、剪纸、皮影、年画、刺绣、泥塑、木雕、蜡染、布艺、茶艺等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活动;学生文化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 |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类运动;广播体操、排舞等操舞活动;游泳、划船等水上运动;滑冰、滑雪、冰球、冰壶等冰雪运动;轮滑、跳绳、踢毽、扔沙包、滚铁环、游戏等趣味体育活动;传统武术、太极拳、军体拳、摔跤、跆拳道等武术运动;射艺、龙舟、五禽操、舞龙舞狮、空竹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学生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 | 清洁与卫生、整理与收纳、烹饪与营养、家用器具使用与维修等日常生活劳动;植物种植、动物饲养、农事劳作、木工、金工、电子等生产劳动;各类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服务性劳动;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 | | 童话、儿歌、故事、诗歌、散文、小说等专题阅读;诗词鉴赏、诗词诵读、国学诵读;英语阅读、外语电影配音活动;读书心得交流、演讲表达活动等。 | | 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消防知识、交通法规、应急逃生、预防溺水、防治学生欺凌、预防网络沉迷等安全教育。 | | 利用学校周边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纪念馆、美术馆、博物馆、天文馆、科技馆、科研院所、科技园、动植物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基地,普通高中、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等教育场所,共同开发的具有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系统性的活动课程;联合开展小小讲解员等志愿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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