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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县十大电诈典型案例|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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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0: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 案 手 法

第一步 引诱目标

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

第二步 威胁恐吓

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恐吓,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同时向受害人展示虚假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第三步 实施诈骗

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诱导受害人到宾馆等独立封闭空间,阻断与外界联系,进而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安全账户”,或下载指定APP、引诱受害人从正规贷款平台借款转出,达到诈骗金额最大化的目的。



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敖阳街道的罗某接到自称宜春通讯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称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银行卡,现涉及一起诈骗案,要其配合公安调查。对方以办案需要资金清查为由,要求罗某将家中所有资金转入其提供的安全账户内。罗某在对方的指导下,配合对方刷脸、提供验证码等操作,共损失40余万元。
警方提醒:

1.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3.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


来源:上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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