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高法院敖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耐心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详情
被告因建设工程需要,委托原告制作加工钢结构,双方于2023年1月2日签订《钢结构加工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原告按照被告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于2023年3月完成制作并通知被告提货。然而,被告仅提取了部分钢结构,剩余钢结构仍堆放在原告仓库内,货款也仅支付部分,剩余货款经多次催促仍未支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到被告未及时付款的原因系资金紧张,希望原告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为帮助原、被告重新搭建信任桥梁,同时考虑到被告目前资金比较紧张,若一判了之,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将会面临更大的困境。为更好地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现已履行完毕,既保障了胜诉方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帮助被告企业渡过难关得以继续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还弥补了原被告双方在生意往来上的合作伙伴关系,真正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下一步,上高法院持续深化“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为上高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上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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