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乡拉着我从五里岭工业园往上高县城方向走,跟着导航绕了县城几圈,不知道怎么回事,走了1个多小时还在城外转,稀里糊涂还被交警抓到酒驾了……”王某臣说道。
7月23日凌晨1时左右,河北籍男子王某臣架不住老乡要求,酒后驾驶朋友的车牌号为冀R9**28小型面包车行驶在江西省上高县城区青阳桥区域时被上高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数值为127毫克/100毫升,后经指定医院抽血复检,血液中乙醇含量结果为127.78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
“白酒喝了大概3~4两,啤酒喝了一大瓶……”7月22日晚,王某臣与老乡相约在五里岭工业区农家乐吃晚餐,从20时到23时,三个多小时后结束用餐,驾车到县城买点东西准备周末用,于是便打开手机导航出发了。他本想绕开县城规避交警查酒驾,最终因对道路不熟悉,直至被民警查获时,已经记不得绕了县城几圈。 “一开始我也担心怕交警,后来想着老乡请我吃饭,碍不过老乡的面子,所以才喝酒开车上路行驶的”王某臣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时侥幸心理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臣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将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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