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储备冻猪肉拍卖公司的公告
经上高县人民政府批准,上高县发改委、上高县商务局、上高县农业农村局、上高县财政局四部门拟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54.166吨政府储备冻猪肉。为保障国有资产利益,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公司代理该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拍卖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具有国有产权转让资格,在宜春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公司。 二、对拍卖代理机构拍卖活动的具体要求 1、成交拍卖机构须保证处置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 2、成交拍卖机构须综合考虑处置资产现状、市场行情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拍卖方案,合理确定拍卖底价和竞价方式,并在约定时间内做到全部拍卖成交。 3、成交拍卖机构须保证拍卖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维护国家所有者利益,实现国有资产效益的安全完整。 4、成交拍卖机构必须协助办理拍卖后的相关手续事宜。 5、成交拍卖机构须按照双方约定时间进行公开拍卖,接受受托方的相关监督。 三、确定拍卖代理机构 以报价费率、拍卖处置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拍卖代理机构。 四、参加报价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报价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服务费率,拍卖方案等内容;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拍卖代理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拍卖代理机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拍卖师的资格证复印件; 5、报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6、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书。 五、递交时间 各报名的拍卖代理机构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25日之前递交至上高县县委、县政府大楼上高县商务局207室。 联系人:杨雪 联系方式:0795-2511823
上高县商务局2024年7月18日
来源:县商务局、上高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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