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县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统一组织全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在县城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防空警报起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至10时16分结束。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试鸣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停4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停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五、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向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和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一免广大市民因鸣警而出现恐慌,以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来源:上高之声、上高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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