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6日—2023年11月30日。
02 参与商户与发放对象
1、全县参与报名的新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2、发放对象为:在我县注册的新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全新燃油车、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
03 发放细则
我县共发放汽车购车补贴71.4万元(其中省级配套21.4万)
凡在上高县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全新燃油车或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上宜春市车牌、出具上高县购车发票、上高县完税证明、上高县购买交强险、车主为自然人的可享受购车补贴。价格在3万元—5万元(不含5万元)的,可享受2000元购车补贴;5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可享受3000元购车补贴;价格在1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可享受4000元购车补贴,价格为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可享受5000元购车补贴。享受购车补贴的价格以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含税)为准。因购车补贴有限,此次政府购车补贴按个人消费者在我县限定时间购车后,通过建设银行系统上传相关资料且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发放,先到先得,发完为止。购车人上传资料审核合格后可以选择领取现金或加油卡、充电卡等形式的购车补贴。县本级与市级和其他县市区补贴不可以叠加。
04 发放平台
建行生活app
05 申领渠道及所需资料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后,准备相关材料,由汽车销售企业专人上传至建设银行建行生活APP平台补贴系统。
购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向所购车的汽车销售企业提交以下资料:购车人手机号、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购车发票原件照片、完税证明材料(燃油车提交车辆购置税发票照片/新能源汽车提交免缴车辆购置税的免税证明),交强险保险原件照片。申请汽车补贴方式(现金补贴/加油补贴/充电卡补贴三选一);另选择现金补贴方式需提供购车人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号。参与的汽车销售企业均经系统使用培训,会第一时间受理申请,并提供有效服务。
06 审核发放
建行负责对各汽车销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提交商务局审核,商务局负责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发放。
发放方式分三种:现金补贴、充电补贴、加油补贴,个人消费者在申报系统中自行选择。 1、现金补贴发放: 建行宜春市分行将汽车购车补贴资金拨付至购车人银行卡。现金补贴需要扣除百分之二十的税。 2、充电补贴发放: 建行宜春市分行,将充电补贴拨付给宜春城通城市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购车人联系宜春城通城市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高网点办理,联系人:彭均渊,电话15170535808。将补贴资金充值到购车人个人平台账户。 3、加油补贴发放: 建行宜春市分行将加油补贴拨付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销售分公司指定账户,购车人在中国石化镜山加油站网点、中国石油朱桥加油站网点办理,将加油补贴充值至购车人加油卡账户。
07 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汽车经销商要加大对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2、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一旦发现,依法依规查处。3、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具体业务问题,由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识别二维码查看 上高县参与汽车销售购车补贴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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