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优化“线上线下合成、快侦快捕快破”的“民生小案快破”工作新模式、新机制。近日,我局端掉“拉车门”犯罪团伙,成功侦破系列车内财物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切实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幸福感。 2月中旬,上高县公安局陆续接到报警称,车内的现金、香烟等财物被盗。办案民警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发现车门车窗未被损坏,推断嫌疑人都是通过“拉车门”的方式进行的盗窃行为。
情报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研判,通过情指中心全体研判人员努力,锁定嫌疑人周某、魏某、黄某、罗某等9人。刑侦大队、敖阳派出所、锦江派出所等办案单位果断出击,在上高、南昌、宜春等地将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周某等9名嫌疑人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供认不讳。该犯罪团伙专门在凌晨对街面、小区等地的车辆进行“拉车门”。 目前,周某等9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车辆停放要规范车辆尽量停放在有值守人员或有监控的地方,停放在偏僻之处需要格外注意。 下车切记锁车门养成下车即锁车的好习惯,只要人离开,就应当及时锁好车辆门窗。 落锁后记得拉车门确认锁车后再拉车门确保车辆已经上锁,避免出现“锁而不实”的情况。 放置财物要小心车内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放置于车内时需隐蔽处理,切记暴露在外。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上高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