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推荐参评江西省五星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名单公示
根据《江西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星级创建实施办法》(赣文明委〔2022〕8号)《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星级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自评、逐级申报、市级评估等程序,拟推荐万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上高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参评江西省五星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留下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795-3228926(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95—3198706(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邮箱:ycxsdwm@126.com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府前路市政大楼1051室 邮编:336000
宜春市文明办 2024年9月3日
公示名单如下
宜春市推荐参评江西省五星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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